法律分析:贈與和贈與意思相同。兩者都是贈與人將其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的行為。區別:贈與只有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才能成立。壹方有贈與意思表示,另壹方沒有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的,贈與合同不能成立;贈與僅由壹方贈與,不需要另壹方的接受。只要捐助方同意,它就可以建立和實施。贈與合同是雙方的行為,無償。贈與合同只有在雙方對意思表示壹致的情況下才能成立。如果贈與人表示贈與,但受贈人不接受,合同仍然不能成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其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前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性質和道德義務且依法不可撤銷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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