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有能力拒不執行的,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3.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4.情節特別嚴重的,從重處罰。
執行法院判決的法律後果:
1.強制執行:當事人不自願履行法院判決時,法院可依法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2.罰款或拘留:法院可根據情節輕重,對拒不執行判決的當事人處以罰款或司法拘留;
3.信用影響:被執行人可能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影響其信用和日常生活;
4.限制高消費:對於失信被執行人,法院可以采取限制高消費等措施;
5.刑事責任:在壹定情況下,拒不執行判決可能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需要負刑事責任。
綜上,如果法院判決賠償,當事人不履行,可能產生的後果包括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313條
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