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也稱執法,是指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由人實際實施,包括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監督。法律是行為準則。它制定出來之後,在付諸實施之前,只是壹個書本法,處於壹種存在的狀態。法律的實施就是要把法律從書本上的法律變成行動上的法律,從抽象的行為方式變成人的具體行為,從應然狀態變成應然狀態。
法律依據
憲法第三十三條:凡具有中國國籍的人,都是中國人民的公民。所有中國人和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執法是實現法律功能和目的的條件。執法與造法是相對的。法律本身反映了統治者或立法者通過法律調整社會關系的意願和方法,體現了立法者的價值追求。法律的實施是實現立法者目的和法律作用的前提,是實現法律價值的必由之路。正如壹些學者所指出的,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
執法是指通過壹定的手段使法律規範的要求和規定在社會生活中得到貫徹和實現的活動,包括法律適用和法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