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用範圍為: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機關等各級政法機關的執行員、書記員、法警、機關工作人員、書記員;各級政府各類行政執法機關的公務員;公證處、律師事務所、仲裁機構、法律服務所的法律助理、法律工作者、接待人員;公司、企事業單位法律事務、經理助理、文員、文員等。
專業簡介
法律事務專業培養具有系統的法律知識,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有關政策,能夠在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本專業主要學習法學、秘書學、管理學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具備法律服務、司法秘書、司法行政助理管理的工作能力。法律事務可以說是司法助理和法律秘書兩個專業的總和,三個專業重疊的內容比較多。
學生主要學習法律的基本理論和知識,接受法律思維和法律實踐的訓練,具備運用法學理論和方法分析問題、運用法律管理事務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