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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什麽意思?

1是由有權制定法律規範的國家機關(國家權力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司法機關)制定和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法律文件。它是法律規範的體現。這些規範不是特定於對象的,可以重復應用多次。

2.法律關系是體現意誌的特殊社會關系。從本質上說,法律關系作為壹定社會關系的特殊形式,在於它體現了國家的意誌。這是因為法律關系是根據法律規範有目的有意識地建立起來的。因此,法律關系和法律規範壹樣,必然反映國家的意誌。

3.法律是意誌和法律的結合。法律是人的意誌的體現,馬克思主義認為是統治階級的意誌。法律的意誌表現為法律對社會關系有壹定的需要、理想和價值。馬克思主義法學認為,法律的內容由物質生活條件決定,受客觀規律制約。最重要的客觀規律是客觀的經濟生活,即壹定的經濟關系。所以,法律具有規律性,是在認識和把握客觀規律的基礎上制定的。但不能把法等同於法。法律是客觀的,而法律也不是完全客觀的。立法者根據壹定的意誌,不僅可能客觀地規定壹些法律,也可能有意識地規定壹些內容來克服。

4.法律的階級性,即服務於壹定階級的屬性,是指法律來源於生產關系的壹定性質,屬於特定社會的上層建築之壹。

5.法律是分配社會資源最重要的工具,法律分配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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