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職業者是指具有相同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職業道德和資格要求,專門從事立法、執法、司法、法律服務和法學教育研究的職業群體。擔任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法律顧問、仲裁員(法務)以及政府部門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查、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的人員,應當取得國家統壹的法律職業資格。國家鼓勵從事法律法規起草的立法者、其他行政執法人員和法學教育研究者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職業資格。
(二)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條件。
取得國家統壹的法律職業資格,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擁護中國人民和中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本科學歷並取得學士以上學位,或者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本科學歷並取得法學碩士、碩士以上學位或者其他相應學位從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並通過,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