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適用通常是指國家司法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運用法律處理案件、解決糾紛的活動。需要註意的是,就“適用”壹詞而言,有時是指司法機關依法辦案的活動,有時是指壹般法律的實施和適用。在我國,司法機關包括人民檢察院(檢察機關)和人民法院(審判機關)。
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在我國,法律統壹適用於所有公民;任何公民,不分民族、性別、職業、年齡、文化程度、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依法享有平等的權利,承擔平等的義務。在法律面前,絕不能有淩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司法機關獨立行使職權有兩層含義:壹是法律規定國家司法權只能由國家司法機關行使,其他任何機關、組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第二,法律規定司法機關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這對於充分發揮司法職能,維護法制統壹,正確適用法律,防止特權現象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