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業要求學生具有紮實的專業理論基礎、熟練的專業技能和合理的知識結構,是能夠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現代法學教育始於19年底,即1862年在京成立的文同博物館。1949 10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我國開始學習蘇聯法學教育模式,建立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法學教育體系和模式。
195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壹所正規高等法學教育機構——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正式成立,聘請了大批蘇聯專家舉辦研究生班,由蘇聯專家直接授課。接受各國教師到人大學習,翻譯了大量蘇聯法學教材。法律系開設的課程基本都是蘇聯的。
1954年5月,教育部召開全國政法教育工作會議。從1952到1954,北京政法大學、北京大學法律系、復旦大學法律系、西北大學法律系相繼成立,形成五個系(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北京大學法律系、東北大學法律系、復旦大學法律系)。
“五所”(北京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南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的法學教育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