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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碩士壹畢業可以去法院實習嗎?然後在法院工作?

法律碩士是否可以去法院實習,沒有強制性規定。在法院工作的法律基礎如下:

《關於公務員範圍的規定》第八條規定,各級司法機關納入公務員範圍的人員:

(壹)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審判助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人員。

第九條規定,各級檢察機關納入公務員範圍的人員:

(壹)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檢察助理;

(二)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行政人員。

《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第三條規定,公務員錄用應當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

第四條規定,錄用公務員必須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內,並有相應的職位空缺。

擴展數據:

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

第五條公務員錄用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發布招聘啟事;

(2)報名和資格審查;

(3)考試;

(4)考察和體檢;

(五)公示、審批或備案。

必要時,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對上述程序進行調整。

特殊職位公務員的錄用,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簡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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