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M研究生的面試程序是怎樣的?復試有什麽規則?來看看LLM畢業生的面試程序和規則吧~
壹、復試程序
1.面試時間:201xx年4月10下午兩點半。請考生在復試前30分鐘到法學院706會議室報到。
2、復試組長宣布復試規則。
3.面試順序:面試按照各考場門口張貼的名單順序進行。
4、面試開始,問答。
5.面試結束,復試組立即進行合議評分,但合議評分並未向考生公布。
二、復試規則
1,考生面試時間壹般不少於20分鐘;
2.面試內容:專業知識(民法、刑法、民事訴訟、刑事訴訟、法理學)和英語;
3.面試形式:
(1)考生先自我介紹。
(2)考生從試卷袋中選擇四道題,選擇其中兩道作答;
(3)考生可以審題,稍加思考;
4.考生選擇回答的問題由復試秘書宣讀,相關老師準備提問;
5.考生答題,復試老師針對考生的答案提問;
6.復試老師隨機與考生溝通;
7.英語老師面試英語;
8.根據考生答題表現,復試小組對考生進行評分,匯總面試成績(滿分100)。考生面試成績是5位評委成績的平均值。復試成績低於60分者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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