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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思維與法治思維的異同

1:定義上的差異

法律思維:是壹種特殊的思維,是指專業法律群體根據法律產品抽象概括人們的思維傾向而形成的壹種思維定勢,是受法律意識和操作方法影響的認識社會現象的方法。

法治思維:是運用法治的要求認識、分析和處理問題的思維方式,是基於法律規範的邏輯理性思維方式。

2.使用範圍的差異:

法律思維:往往更強調壹種專業的思維方式,這種思維方式是由法律專業人士掌握和運用的。

法治思維:更強調治國理政的壹種思維方式,是統治者或掌管公共權力的人掌握和運用的壹種思維方式。

3.引申義的區別:

法治思維:包含價值意義上的思考和判斷。

法律思維:必須貫穿以人為本或人權的基本價值標準。

擴展數據

法律思維與法治思維的關系

法治思維與學術界常談的法律思維既有聯系又有區別。法律思維和法律思維都是以法律思維為基礎,以法律規範為分析、推理和判斷的邏輯基準。

也就是說,以人為本或人權的基本價值標準必須貫穿法律思維。法律思維往往強調壹種專業的思維方式,由法律專業人員掌握和運用,而法律思維強調壹種治國理政的思維方式,由統治者或掌握公共權力的人掌握和運用。

百度百科_法律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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