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急需找到法律文書寫作簡答題的答案!!!!希望專家給出正確答案!!!謝謝您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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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認定事實的客觀性包括以下三個方面:壹是準確揭示案件的本來面目;第二,全面闡述案件的方方面面;第三,準確表達案件關鍵部分的事實。

2.法律文書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1)法律文書是反映國家意誌的重要工具;(2)法律文書是維護社會穩定、懲治犯罪的利器;(3)法律文件是國家機關管理和調節社會的有力手段;(4)法律文件是教育公民、宣傳法制的有效途徑。

3.補充偵查決定書主要由頭、正文、尾和附錄四部分組成。

4.人民法院經審理,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如下判決: (壹)具體行政行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維持判決。(2)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可以判決被告重新履行具體行政行為:1。主要證據不足的;2.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3、違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權限;5、濫用職權。(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的,判處其在壹定期限內履行。(四)行政處罰顯失公平的,可以判決變更。上述規定是人民法院作出第壹審行政判決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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