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書制作規範》第壹冊由標題、正文、簽名三部分組成。標題包括法院名稱、文件名稱和案件編號。正文包括首部、事實、理由、裁判依據、裁判正文和尾部。第壹部分包括訴訟參與人及其基本情況、案件的由來和審判過程;事實包括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以及人民法院認定的證據和事實;理由是根據案件事實和法律依據,分析評論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是否成立,闡明理由;判決的依據是人民法院據以作出判決的實體法和程序法的規定;裁判主文是人民法院對案件的實體問題和程序問題作出的明確、具體、完整的決定;尾部包括訴訟費用負擔和告知事項。包括簽名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