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時效免除:即壹定時間後免除法律責任。其意義在於: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使法律關系主體及時行使權利,解決權利義務關系,提高司法機關的工作效率,穩定社會生活秩序,促進社會經濟發展。
3.免除不履行責任,即在財產責任的情況下,責任人確實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關國家機關免除或者部分免除責任。
擴展數據
乍看之下,時效豁免有失公允,但實際上,它對於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督促法律關系主體及時行使權利,清償債務,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提高法院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具有重要的意義。
在法定時效期間,債權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將強制債務人履行義務。法定時效期間屆滿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不再保護。
值得註意的是,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雖然債務人可以拒絕履行義務,但債權人的請求權的行使只會受到阻礙,權利本身和請求權並不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