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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職業公司法

法律主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第壹條。《公司法》實施後,人民法院尚未審結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為或者事件發生在《公司法》實施前的,適用當時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第二條因《公司法》實施前的民事行為或者事件發生的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時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沒有明確規定的,可以參照適用《公司法》的有關規定。第三條原告因《公司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七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超過《公司法》規定的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四條《公司法》第壹百五十壹條規定的連續持股期限超過65,438+0,80日的,為股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的到期持股時間;規定的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是指兩個以上股東的股份總和。第五條人民法院再審《公司法》施行前已經審結的案件,不適用《公司法》的規定。第六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14年2月17日)。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三條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有財產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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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試解釋法律與政治的關系。

    答:(1)在中國,法律和黨的政策在經濟基礎、體現意誌、根本任務和思想理論基礎上是壹致的。

    (2)法律與黨的政策在組織程序、實施方式、表現形式、調整範圍和社會功能、穩定性和靈活性程度等方面存在差異。(1)兩者的組織和程序不同。即法律是國家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黨的政策是由黨的領導機關根據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制定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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