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因為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屬於農民集體經濟組織,由地方政府管理和統籌農村土地。廣東散葉農場作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然屬於當地政府管理。
在實踐中,當地政府會與農場就土地使用權進行合同約定,確保農場能夠合法穩定地使用土地,同時對農場的土地使用進行監督管理,以維護土地的合理使用,實現公眾利益的最大化。
鑒於土地權利的地方管理,農場需要與地方政府保持有效的溝通和合作,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確保土地的合法使用和保護。農場可以與地方政府協商制定合理的用地計劃,充分利用土地資源,提高農場生產效率和農民收入。同時,農場還需要加強土地管理,保護土地資源,遵守土地使用法規,防止濫用和浪費。
總之,廣東散葉農場的土地權利屬於地方管理,農場應配合地方政府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保護土地環境,實現農業生產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