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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英語委托書翻譯

授權委托(個人公證/仲裁/執行特別用途授權)委托人:受委托人委托:以上受委托人委托在我(單位)與侵權損害賠償糾紛的調解、仲裁和審判程序、審判程序、上訴和申請執行(以下簡稱“壹項事務”),作為我行的代理人。代理人在代理事項中的行為,我們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代理權限:收集證據,起訴前財產保護,訴訟財產保全,提起訴訟/仲裁,反訴/反請求,上訴,申訴,申請執行,確定仲裁庭組成,選擇仲裁員,在審判,代理陳述,答復和辯論與相關的程序性事項,申請重新認證,測試,評估和認證,簽署,收到所有相關文件,-委托代理調解,和解,承認,改變, 放棄訴訟/仲裁/執行請求,撤回起訴/仲裁、反訴/反請求、上訴、申訴和執行申請,代理案件,並接收所有相關款項。 代理權限:委托期限:自訂單簽訂之日起至1998年底辦理到期事宜。其他事項:對法律文件的不可撤銷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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