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四個特征是規範性(法律是壹種社會規範)、階級意誌(反映統治階級的意誌)、普遍性(由於上述兩個特征,法律是普遍適用的)、權利義務(法律的主要內容是權利義務)。
法律是規範人們行為的社會規範。法律是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範。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社會規範。法律是規定人們權利和義務的社會規範。法律是由國家強制力保障的社會規範。法律的產生有兩種方式,即國家制定和國家承認。
成文法是國家制定的,習慣法通常是國家承認的。與其他社會規範中的權利義務不同,法律規定的權利義務是國家對這種關系的確認或確認和保障,這是法律的重要特征。中國目前的法律滯後與立法程序有關。
法律權利和義務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強制執行,包括軍隊、警察、法院和監獄等有組織的國家暴力。由於社會是以物質生產為基礎的人的整體,所以法律的調整是針對人的行為的,是對人的行為的壹種規範,即調整壹定的社會關系。
法制機關行使國家立法權,是由國家強制力制定、修改、頒布和保障的基本法和普通法的總稱。它是壹個擁有立法權的立法機構。法律作為法典和法律的總稱,分別規定了公民在社會生活中能做什麽和不能做什麽。
法律和道德的區別:
法律和道德以某種方式規範人們的行為,但兩者又有顯著的區別。雖然道德標準可能會影響法律的制定,但法律可以在必要的時候制定強制性的規則,實施相應的懲罰措施。相比之下,在道德上,對違反其規則的懲罰通常只是社會譴責或道德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