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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自由的關系

法律分析:法律和自由是相互聯系、不可分割的。法治既規範自由又保障自由,享受自由必須遵守法治的底線。壹方面,法治劃定了自由的邊界,自由的實現不能觸碰法律的紅線。違反法律可能會付出失去自由的代價。另壹方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民的合法自由和權利不受非法幹涉和損害。法治不僅規範自由,而且保障自由。在社會生活中,有邊界才有秩序,守底線才有自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從事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健康、幹擾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支配。

第三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公民。

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條中國人民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檢查通信時,除因國家安全或者偵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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