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每年有數百萬起離婚,越來越多的城市法院在離婚訴訟中采用“離婚冷靜期”的方式。有人批評這是浪費司法資源,但壹些執法者認為這是值得的,可以挽救家庭和婚姻。
北青。com報道,四川省近日發布首個離婚冷靜期通知,要求壹對離婚的“85後(1985後出生)”夫妻冷靜三個月,在此期間不得向對方提出離婚。
法院表示,並不是每對提起離婚訴訟的夫婦都會被給予冷靜期,這將取決於每個案件。上述夫婦發生爭執的主要原因是,他們年紀小,脾氣大,都堅持自己的個性。離婚可能是出於沖動,所以給了壹個冷靜期。
據中國商業信息網統計,2015年,中國大陸辦理離婚手續的* *夫婦有38410000對,201683000對。
北青。com指出,在中山市、廣州、靜安區、上海和河南省的部分地區,離婚案件有不同形式的冷靜期制度。以上海市靜安區為例,進入冷靜期的67起離婚案件,成功挽救了27個瀕臨破裂的婚姻和家庭。
發出四川省第壹份離婚冷靜期通知書的資陽安嶽縣法院家事少年審判庭庭長蔣心如說,每年有上百萬人離婚,涉及人數眾多,引發社會問題,如青少年犯罪、老人無人贍養等。
雖然有人批評法院給離婚“冷靜期”的做法是浪費司法資源,但蔣心如表示,還是有成功的案例,要從積極的角度看待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