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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監督法律援助工作?

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監督管理全國法律援助工作。

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指導和監督全國的法律援助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法律援助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法律援助工作堅持中國* * *產黨的領導,堅持以人為本,尊重和保障人權,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國家保障與社會參與相結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第五條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領導和監督全國的法律援助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領導和監督本行政區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當事人需要申請法律援助的,可以到當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

法律援助機構是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和實施本地區法律援助工作的機構,統稱為“法律援助中心”。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設有法律援助中心,指導和協調全國的法律援助工作。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積極申報,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盡快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指導、協調和組織本地區的法律援助工作。沒有法律援助中心的地方,由司法局指派人員擔任法律援助中心。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和基層法律服務機構應當在當地法律援助中心的統壹協調下實施法律援助。其他組織和學校開展的法律援助活動,應當接受當地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導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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