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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通常花費多少?

法律分析:不需要錢。法律援助不向受助人收費,政府給實際承辦案件的律師壹些補貼。每個市縣都會有壹個法律援助中心,由司法局管理。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中心將案件分配給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師或者所轄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通常是家庭經濟條件較差的當地居民或刑事案件中應委托辯護人的被告人(如可能被判處死刑而無力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的人、未成年人等。)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條因經濟困難需要代理的下列事項,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公民可以就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

第十壹條在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後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二)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三)自訴案件自人民法院受理以來,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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