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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的區別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律師,為經濟困難人員或特殊案件提供免費法律服務的壹種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是法律服務的壹種形式,法律援助是免費的。

法律服務,包括訴訟服務和非訴訟服務,是指由律師、非律師法律工作者、法律職業者(包括法人內部在職人員、離退休政法人員等)提供的專業性活動。)或相關機構運用其法律知識和技能實現自身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消除非法侵權,防範法律風險,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法律援助是免費的、自願的,這是中國的壹些制度;法律服務涵蓋面廣,壹般是有償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規定:

1.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證明您需要幫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因經濟困難無力或完全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公民經濟困難標準由各地參照當地政府部門規定執行)。

二、盲、聾、啞和未成年人作為刑事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沒有委托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其他作為刑事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因經濟困難無力聘請辯護律師的殘疾人、老年人,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可能被判處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三、刑事案件中,外國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師為其辯護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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