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證據需要具有客觀真實性,即作為證據的事實材料必須客觀存在,這就要求當事人在舉證時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實的證據,不得偽造、篡改證據;
2.證據需要具有關聯性,證據的關聯性是指證據必須與案件所要證明的事實有內在聯系,即只有有助於認定重要事實的事實材料才具有法律意義;
3.證據需要合法。
婚姻不忠所需的證據是:
1,書面證據,比如經常發短信,社交軟件聊天記錄等。
2.私密照片、視頻、錄音等。在不侵犯對方隱私的情況下拍攝或收集的,能夠證明出軌的;
3.出軌壹方和第三者住處其他人的證言;
4、人民法院對壹方重婚的法律文書;
5.能夠證明出軌方與第三者有長期穩定的正當關系的其他證據。
綜上所述,能夠合法證明婚內出軌的證據是;聊天記錄,壹方可以搜集到另壹方與婚外第三者的露骨聊天記錄或者可以證明雙方有曖昧關系;視聽證據,如錄音錄像等,可以作為壹方保存另壹方與婚外第三人的婚外情的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1,當事人陳述;
2.書面證據;
3.物證;
4.視聽材料;
5.電子數據;
6、證人證言;
7.鑒定意見;
8.檢查記錄。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