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自2014備案。根據法律資格證書復印件最後壹頁的規定,從事法律職業的應當每年備案,備案日期為自頒發之日起壹年或者法律資格證書上顯示的備案日期後壹年。?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需要備案。當年未備案的,可以在下壹年度申請備案。司法行政機關對尚未從事法律職業的持證人實行年度備案制度。
資格證書年審備案可委托他人辦理,前來辦理的人員需攜帶《資格證書復印件》及本人身份證件,無需委托書,不收費。
司法行政機關對已經從事法律職業的持證人實行變更備案制度。證書持有人應當在專業變更後30日內,持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到當地(市)司法局辦理變更備案。地(市)司法局應將持證人職業變更情況報省(區、市)司法廳(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