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根據解釋主體和解釋效果的不同
1,官方解釋
(1)正式解釋又稱授權解釋或法定解釋,是指有關國家機關依據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權限,對有關法律規定的含義所作出的能夠產生實際法律後果的解釋和闡述。
(2)根據不同國家機關的解釋。
(1)立法解釋:法律制定後,立法機關根據法律的實施情況和實施中遇到的問題,進壹步解釋和闡述法律有關條款的含義。
(2)司法解釋:是指國家最高司法機關在適用法律過程中,就如何具體適用法律法規所作出的解釋。
(三)行政解釋: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在依法行使職權時,就有關法律法規的具體應用問題所作出的解釋。
2.非正式解釋
非正式解釋通常也稱為學術解釋,壹般指學者或其他個人和組織對法律條文做出的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解釋。此解釋為學術或常識,不作為執法依據。
(二)根據不同的解釋尺度
1.限制性解釋:指當法律條文的字面意義明顯寬於立法本意時,作出比字面意義更窄的解釋。
2.擴大解釋:是指當法律條文的字面含義明顯窄於立法本意時,作出比字面含義更寬的解釋。
3.字面解釋:指嚴格按照法律條文字面的普通含義解釋法律,不縮不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