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機關對尚未從事法律職業的持證人實行年度備案制度。
尚未從事法律職業的持證人,應當於每年第壹季度持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到當地(市)司法局進行年度備案。地(市)司法局應將年度備案情況報省(區、市)司法廳(局)。
司法行政機關對已經從事法律職業的持證人實行變更備案制度。證書持有人應當在專業變更後30日內,持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到當地(市)司法局辦理變更備案。地(市)司法局應將持證人職業變更情況報省(區、市)司法廳(局)。
資格證書年審備案可委托他人辦理,前來辦理的人員需攜帶《資格證書復印件》及本人身份證件,無需委托書,不收費。
網上備案:這種方式方便快捷(這種方式暫時只在部分省市有,其他地區的人還是需要去當地司法局備案。)在搜索欄輸入當地司法局進入本市國家司法考試信息系統平臺,選擇“年度備案”,填寫備案信息,提交成功即完成備案。
司法局備案:經辦人員需攜帶《資格證書復印件》到當地司法局手工備案,或委托他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