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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是指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具有申請從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證書持有人,由司法部統壹制作和頒發。符合相關條件並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國家對證書的申領、領取、補領、補發都有明確的規定。
申請程序:
1,核對身份證和畢業證,交省司法廳審核;
2、填寫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表;
3、提交本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
4.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的書面證明;
5、填寫《國家司法考試合格人員信息采集表》;
6、司法部批準頒發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7、根據司法部和省司法廳的書面通知要求,收取證書工本費;
8、根據省司法廳通知時限,停止受理資格申請;提交合格申請人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