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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規定正當防衛行為只能在對方侵犯行為發生時是否合理?

是對正當防衛的合理限制,不以正當防衛為由擴大損害是合理的。

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實施不法侵害的人采取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壹定損害。屬於正當防衛,不承擔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給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無限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的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毆打、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行為采取防衛行動,造成不法侵害人身傷亡,不屬於防衛過當,但仍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正當防衛應符合以下條件:

第壹,正當防衛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第二,必須是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時;

第三,正當防衛不能超過壹定限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條。為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采取正當防衛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給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動,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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