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1.為了規範立法活動,完善國家立法體系,提高立法質量,健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保障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2.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制定、修改和廢止,適用本法。
國務院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的制定、修改和廢止,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3.立法應當遵循憲法的基本原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 * *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改革開放。
4.立法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從國家整體利益出發,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
5.立法應當體現人民意誌,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堅持立法公開,保障人民通過多種渠道參與立法活動。
總之,法律是國家和人民意誌的集中體現,是反映國家基本制度、規範社會行為、保護合法權益的法律規則和規範。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必須嚴格遵守法律,維護法律的權威,同時向法制機構反映存在的問題,以促進法律的逐步完善和健康發展。
法律是由具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頒布,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的總稱。法律是法典和法律的總稱,分別規定公民在社會生活中能做什麽和不能做什麽。
它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以國家強制力為保障的規範性制度,體現了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的意誌。法律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