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成本上,尤其是時間上,對於壹個簡單的法律咨詢,律師不得不拋開手頭的事情,專心從咨詢者復雜的文字中提煉出與法律相關的事實,然後結合具體的要求,與咨詢者溝通,答疑解惑。律師可以利用這段時間辦理其他案件,完成其他工作來獲得報酬。如果是咨詢資深律師/合夥人,認為“反正別人有團隊有助理,他直接給助理安排基礎工作,不會耽誤別人很多自己的精力”就更傻了。對於被咨詢的律師本人來說,並沒有太多的時間成本,但在這種情況下,時間成本直接轉化為了金錢成本。
3.從人性上來說,免費服務和有償服務,服務的心態和內容肯定是大不相同的。為知識付費,其實是壹個互相尊重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