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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人員態度不好怎麽投訴

法律分析

違紀問題要向紀檢監察部門反映。違法的問題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比如起訴不服,可以通過裁定向上級法院申訴;如果法官在審判過程中違法,即使是枉法也可以向同級檢察院舉報;如果申請執行被拖延,法院可以向該院院長報告,要求盡快執行。如果法院人員態度不好,可以向上級領導投訴。如果涉及人身攻擊或傷害,可以報警或啟動行政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投訴,首先要盡量有證據。對於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可以向所在縣市(鄉鎮街道)紀委(黨員幹部)、監察部門(政府部門)投訴舉報。如果有上級直屬單位,也可以向上壹級單位投訴。

法律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行政處罰法第二條監察機關對違法的公職人員給予行政處罰的活動,適用本法。本法第二章、第三章適用於任免機關和單位對違法公職人員的處罰。處罰的程序和申訴適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部門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本法所稱公職人員,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十五條規定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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