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簡稱自主選擇。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六條強行買賣商品,或者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這是學校法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買強賣商品,或者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可以壹起抵制學校食堂和超市。食堂和超市比妳慘多了。但是如果抵制成功了,那麽那些不行動的人就會樂此不疲。也可以給校長寫信,但是需要實名和幾百個學生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