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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變更股權但不變更出現問題,該找誰?

法律分析: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產生的問題,與原法定代表人履行職責沒有因果關系的,不應承擔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以其全部財產對外承擔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只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權利,不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擔民事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不影響公司承擔責任。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東的,需要對公司承擔股東出資義務,通過認繳出資對公司負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壹條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同意其股份轉讓。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視為同意轉讓。

在同等條件下,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應當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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