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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不持股有風險嗎?

法律分析:根據《公司法》規定,法人是獨立承擔責任的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東,因此不得占有公司股份。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法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擔任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並依法登記。《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董事長和執行董事肯定是股東,經理不壹定是股東。因為經理通常由董事會任命,所以也有董事擔任經理。所以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壹定是股東。對於作為法定代表人的股東,持股比例沒有法律限制,可以是任意金額。

公司法的責任:

1,因經營失誤對法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以法人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對第三人承擔責任後,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追償。因簽訂和履行合同失職而產生的賠償責任。

2.法定代表人單獨或者與* * * *共同侵犯本單位財產的,可以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3.對違法行為的民事制裁-罰款和拘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83條,營利性法人的出資人不得濫用出資人權利損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資人的利益;濫用出資人權利,給法人或者其他出資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營利性法人的出資人不得濫用法人的獨立地位和出資人的有限責任損害法人債權人的利益;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法人債權人利益的,對法人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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