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結果實行滾動管理,周期為兩年。參加全部四科考試的,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才能取得建造師證書。
擴展數據:
《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四條建造師壹級執業資格考試由建設工程經濟學、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四個科目組成。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分為房屋建築、公路、鐵路、民航機場、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電力、采礦、冶煉、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廣播、機電安裝與裝飾等14專業類別。考生可在報名時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中壹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告-2019壹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年度考試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造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