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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授權的禁令從何而來?

人,法無禁止即可為;政府和法律不能越權。

1,法無禁止即可為是針對私權:只要相關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禁止,公民或法人都可以自行同意或行為。

2.擅自禁止針對的是公權: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禁止。比如法律沒有授權行政機關有強制執行權,行政機關就不能行使強制執行權,“罪刑法定”也是壹種無權禁止的形式。

3.法定職責是指行政主體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規章,開展與其職權範圍相壹致的壹定的行政活動,實現其特定的行政職能,應當承擔的法定的專業內容、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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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無禁止即可為,法無授權即可為。這是兩個意思完全相反的法律諺語。對於私權,“法無禁止即可為”;對於公權力,“法無授權不可為。”

作為公民,既可以大膽運用自己的權利(無禁止的自由),也可以勇敢監督政府(無授權的禁止)。就政府而言,既要謹慎使用手中的每壹項權力(法律沒有授權是禁止的),又要尊重公民的每壹項權利(法律沒有禁止是可以做到的)。兩者相輔相成。

百度百科:法無禁止即可為,法無授權即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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