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概論》的教學目的是普及法律知識,加強法學教育。為學習本專業相關課程或其他法律課程打下必要的法律知識基礎。
因此,通過本課程的學習,要求學生掌握法律的壹般原理,了解我國憲法和其他基本法律的主要規定,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律觀念,能夠運用所學法律知識解決現實生活中的壹般法律問題。
法律概論的基本內容包括:
1法學基礎理論部分包括法理學和憲法學。法理學部分簡要論述了法律特別是馬克思主義法律的基本原理和壹般規律,如法律的起源、本質和歷史類型,制定法律的程序,人與人之間的法律關系,法律的實施等。憲法學部分簡要論述了憲法的產生和發展,憲法的基本特征,中國的基本國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中國的國家機構。
實體法部分,簡要論述了我國主要部門法(實體法)的基本內容,包括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和經濟法。
第三部分:程序法,簡要論述了我國主要部門現行法律的基本內容,包括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和仲裁法。
在國際法部分,簡要論述了調整國家間關系和涉外民事經濟關系的法律制度的基本知識,包括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
法學概論作為非法學專業的基礎課,在教學深度和廣度上應區別於法學專業的法學課程,教學重點應放在掌握基本理論、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