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法庭
案例:企圖入室盜竊
被告人A酒後突然想盜竊。由於噪音太大,他不小心吵醒了正在睡覺的小婷。甲用手捂住她的嘴,抓住她的胳膊和肩膀。小婷安靜下來後,他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架威脅她的脖子,要求她不要告訴警察。此後,他壹直用言語威脅受害者。讓他冷靜下來,不哭著聽被告的請求。被害人放松了警惕,放下兇器,與被害人交談。後來被告因為酒精睡著了,受害人最後從門口逃出來報警。
犯罪:
本院認為,被告人A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潛入其住宅,當場將其抓獲,並使用暴力脅迫被害人。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條、第二百六十三條之規定,構成盜竊罪。但由於其無犯罪記錄,認罪態度較好,應從輕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41條之規定,我院提起公訴,依法裁定。
角色扮演:
主持人:
主審法官:
法官:
職員座位:
被告律師:
被告:
受害者:
檢察官:
見證人:
法警:
法院程序:
(壹)開庭準備階段
(二)法庭調查階段
(3)法庭辯論階段
如果立案偵查,主要以質證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