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平,本名蔣,浙江寧波人,1930年2月28日出生於大連。他畢業於燕京大學新聞系和莫斯科大學法律系。中國著名法學家和法律教育家,新中國民商法的主要奠基人之壹。
1951至1956,作為第壹批赴蘇留學生,先後就讀於喀山大學、莫斯科大學法律系,並參加中國學生會工作。1956提前壹年以優異成績畢業,回國任教於北京政法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前身),在民法教研室任教。
1979,北京政法學院復課,姜平為該院副院長。1983,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1988至1990中國政法大學校長。1988至1992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2001 65438+10月12,被授予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稱號。
65438+2023年2月19日,江平在北京中日醫院逝世,享年94歲。65438+2月23日上午8點,江平先生遺體告別儀式在八寶山殯儀館東禮堂舉行。
江平先生的主要貢獻
江平先生創造性地提出了壹系列民商法理論觀點,引領中國民商法發展走向成熟,奠定了中國民商法律制度的理論基礎。作為負責人,牽頭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作為主要專家,參與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多部重要法律的立法工作。
江平先生投身教育事業、無私奉獻60余年,培養了壹大批優秀人才,深受廣大學生喜愛,為法學教育事業奉獻了壹生。江平先生為我國法學教育、法學理論研究和法治建設做出了突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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