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參加,但報考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必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違法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學碩士、法學碩士以上學位,取得相應學位,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的人員,可以申請參加司法考試。
雙學位廣義上是指雙學位、第二學士學位、副學士學位、雙學士學位和聯合學士學位。在學位委員會頒布《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之前,在上下文中提到了輔修學位。2019《辦法》頒布後,雙學位是指雙學士學位。
法學雙學位是指第二個可選的法學專業。這裏說的“法學第二學位”,其實就是壹個大學生在學專業的同時學習法學(這裏,本專業不是法學)。如果他完成了國家規定的學業標準,也可以獲得法學學士學位。
司法考試:
2018起,國家司法考試改為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不僅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需要通過考試,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查、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顧問、法律仲裁員也需要參加並通過考試。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和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2018
考試的主要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壹命題和閱卷,成績由司法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場公布。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壹次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