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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賭博新規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數額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賭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絡上開設賭博網站,或者代理賭博網站接受投註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開設賭場”。

《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從事以少量財物輸贏為目的的娛樂活動,提供棋牌室等正常收取場所和服務費用的娛樂場所等。,不得視為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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