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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凍結公司賬戶的後果

法律分析:賬戶被凍結後,無法進行正常交易,會影響公司的正常運營。

解決方法:通知需要了解此事的公司高層、財務人員、主要業務經理,避免再有錢打入公司賬戶。通知的範圍需要控制,不要造成人浮於事。

通知即將為公司賺錢的客戶,洽談現金收款,或打出納個人賬戶。

確定凍結的原因。如果有經濟糾紛,可以申請庭外和解,然後解凍銀行賬戶。

在凍結公司賬戶之前,公司賬戶的凍結壹般要經過法院的保全和延期。凍結後,錢只能進出,直到法院解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查封、凍結、劃撥或者變更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查封、凍結、轉讓或者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查封、凍結、轉移或者變更財產價格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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