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三卷。每張紙的分數是客觀題150,主觀題180,總分480。試卷1。試卷二為客觀題,實行閉卷、計算機化考試方式,每卷100題(180分鐘)。其中包括:
1-50題為選擇題,每題1分,* * * 50分;
51-85題為選擇題,每題2分,* * * 70分;
86-100題為不定選擇題,每題2分,* * 30分。
考試的主要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司法考試每年的通過率壹般在全國考生人數的10%左右。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壹命題和閱卷,成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司法部公布。考試合格的,由司法部頒發相關證書,可以從事執業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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