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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開庭調解時,對方律師的簽名是否有效?

被告律師是被告的代理人,關鍵看是否特別授權(即授權)。特別授權的,由被告律師代簽,調解書有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第壹百四十七條人民法院調解案件,當事人不能出庭的,可以委托特別授權的代理人參加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可以由受委托的代理人簽名。

離婚案件當事人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出庭調解的,應當出具書面意見,但不能表達意願的除外。

擴展數據:

調解書的內容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組成:

首先,在第壹部分中,依次陳述以下項目:

(1)標題和編號。標題顯示“調解書”,文件編號顯示在右下角。

(2)申請人壹欄應註明申請人的姓名、名稱和地址;如有代理人,註明代理人的姓名、單位和住址。

(三)在被申請人欄中,註明被申請人的姓名、名稱和地址;有代理人的,應當寫明代理人的姓名、單位和地址。

百度百科-調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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