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錢的罪犯退賠贓款的方式如下:
1,退贓是強制性的。如果犯罪分子無法歸還,他們可以分期歸還。這意味著在犯罪分子暫時無法歸還時,以及犯罪分子有收入時,分期付款的時間長度沒有限制;
2.如果罪犯不能永久返還,就不可能免除返還責任。此時,可以強制凍結罪犯的財產,可以以他們的名義拍賣所有財產以歸還贓款,或者在罪犯服刑期滿後釋放財產;
3.如果財產拍賣後的收入金額不足以償還所有贓款,則只能無限期延長還款期限,直至全部還清。如有超出贓款的部分,應及時退還給犯罪分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四條
對犯罪分子非法取得的全部財產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用於犯罪的違禁品和個人物品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款上繳國庫,不得挪用或者自行處理。
第五十三條
罰金的繳納罰金應當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壹次或者分期繳納。如果到期未支付,將被強制執行。罰金不能足額繳納的,人民法院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應當隨時追繳。
因不可抗拒的災害等原因確實難以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緩繳、減繳或者免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