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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拍賣的房子可以協商解決嗎?

法律主觀性:

可以購買的,依法落實規定,符合條件的競買人可以購買該房屋。在自賣過程中,原房主仍然是房屋的出賣人,但在拍賣過程中,拍賣房屋將歸銀行所有,房主不參與房屋的出售,但拍賣房屋不是通過銀行進行,而是在當地法院以委托拍賣的形式進行。房屋所有權可能存在壹些瑕疵,如未足額繳納土地出讓金;沒有房產證(或者還沒有辦理或者無法辦理);未交物業費、供暖費;房子裏有租客,這些法院不負責解決。如果參與競價,這些事情要由買家自己承擔和解決。

法律客觀性: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七條:拍賣、變賣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人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查封、扣押的財產;不適宜拍賣或者雙方約定不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關單位拍賣或者自行拍賣。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應當交由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第八十六條。房屋所有權依法轉移的,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三)房屋所有權證書;(四)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五)證明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的材料。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村民會議授權並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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