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挖坑賣土涉嫌構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的規定,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
第七十五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礦、取土,破壞種植條件,或者因土地開發造成土地沙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等責令改正,限期改正,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性:
刑法
第342條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林地和其他農用地,大量改變所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和其他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條
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