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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基本內涵是什麽?

法治的基本內涵是法治、法治和依法行政。介紹如下:

1.依法治國,就是按照反映人民意誌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國,而不是按照個人意誌和意見治國。

2.依法執政、科學執政、民主執政是辯證統壹的:科學執政是基本前提,民主執政是本質,依法執政是基本途徑。

3.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指行政機關必須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立,依法取得和行使行政權力,並對其行政行為的後果承擔相應責任的原則。

這三者共同推進才是真正的法治。對於現代中國來說,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融合才是真正的法治。

擴展數據:

法治包括實質意義上的法治和形式意義上的法治,即強調兩者的統壹。形式意義上的法治,強調的是“依法治國”和“依法辦事”的方式、制度和運行機制。真正意義上的法治,強調的是“法律至上”、“服從法律”、“制約權力”、“維護權利”的價值觀、原則和精神。

我們要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緊緊圍繞建設法治中國的總目標,著力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切實把法治建設貫穿於政法工作全過程,帶頭嚴格依法履行職責、行使權力,肩負起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者和實踐者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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