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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首要內容是什麽?

法治的第壹個內容是憲法法律至上,即憲法法律是社會治理的最高準則,任何個人和組織都不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權。

法律至上實際上是實現規則治理,即以明確穩定的規則作為“規則”來規範國家和公民的行為。需要指出的是,規則治理和民主治理是密不可分的。

在法治社會,合法的法律是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反映人民的期望,符合人民的利益,體現社會的理想和信念。自然要受到全社會的尊重和遵守,這也為人們遵守規則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就此而言,法治的本質是用人民的意誌來管理國家和社會。

法律至上的核心:

憲法至上是法律至上原則的核心內容。與其他法律相比,憲法處於母法和最高法的地位,即憲法作為根本法,構成國家立法的基礎和核心,在國家整個法律體系中具有最高的層次、地位和效力。其他法律的制定必須以憲法為依據,不能與其條款相抵觸。

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與憲法相抵觸,這是憲法至上原則的明確體現。在社會生活中,憲法規範也發揮著普遍的導向和調節作用。憲法是現代社會法律制度的核心,它體現了現代社會法律精神的價值取向、社會關系的應有模式和社會結構的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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